1.1.规范与标准

根据设计文件、设备、材料、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、规范的要求。本工程项目遵循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如下:

(1)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》

(2)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》(第四版)

(3)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》

(4)《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》(HJ/T91-2002 )

(5)《水质河流采样技术指导》(HJ/T52-1999)

(6)《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》(HJ/T100-2003)

(7)《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》(HJ/T101-2003)

(8)《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》(HJ/T 102-2003)

(9)《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》(HJ/T 103-2003)

(10)《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》(HJ/T96-2003)

(11)《电导率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》(HJ/T97-2003)

(12)《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》(HJ/T98-2003)

(13)《溶解氧(DO)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》(HJ/T99-2003)

(14)《总有机碳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》(HJ 104—2003 )

(15)《江苏省环境水质(地表水)自动监测预系统建设技术要求》

(16)《江苏省环境水质(地表水)自动监测预系统运行管理办法》

(17)《江苏省环境水质(地表水)自动监测预系统验收办法(试行)》

(18)和行业的相关标准、规范

(19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》(HJ/T98-2003)

(20)《建筑防雷设计规范》

(21)《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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