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1.规范与标准
根据设计文件、设备、材料、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、规范的要求。本工程项目遵循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如下:
(1)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》
(2)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》(第四版)
(3)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》
(4)《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》(HJ/T91-2002 )
(5)《水质河流采样技术指导》(HJ/T52-1999)
(6)《高锰酸盐指数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》(HJ/T100-2003)
(7)《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》(HJ/T101-2003)
(8)《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》(HJ/T 102-2003)
(9)《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》(HJ/T 103-2003)
(10)《pH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》(HJ/T96-2003)
(11)《电导率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》(HJ/T97-2003)
(12)《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》(HJ/T98-2003)
(13)《溶解氧(DO)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》(HJ/T99-2003)
(14)《总有机碳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》(HJ 104—2003 )
(15)《江苏省环境水质(地表水)自动监测预系统建设技术要求》
(16)《江苏省环境水质(地表水)自动监测预系统运行管理办法》
(17)《江苏省环境水质(地表水)自动监测预系统验收办法(试行)》
(18)和行业的相关标准、规范
(19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》(HJ/T98-2003)
(20)《建筑防雷设计规范》
(21)《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》